愚民, 予民?
東森新聞於 2006/06/12 18:45 有文稿如下:
北宜高速公路雪山隧道即將通車,隧道內的超速規定,卻令許多駕駛傻眼,一般國道有10公里的超速緩衝,雪山隧道沒有任何彈性,速限70公里,超過1公里就罰3000元,還可以連續罰,民眾大罵無知的官員訂出無知的遊戲規則,這種規定簡直是「強盜政府」。
長話短說
限速 70 km 的意思是 "您不能開超過 70km/hr, 不然就是違法"
如今有愚民在此想要"合法超速", 竟然還能怪政府魚肉百姓?
限速並不是信口開河定出來的, 而是經過計算與測量而推定的安全行駛速度
如果不遵守限速而因此出事, 後果誰負?
不過倒是有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法, 就是把限速定到 60km/hr
大家還是會開到 70, 開到71 就開罰
這樣有利國庫更可以封這些想要爭取"予民"權的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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